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官网地址入口为https://jwc.luas.edu.cn/,联系电话:0931-8556225,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邮编:730000,电子邮箱:jwc@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以及职责等相关信息。
一、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
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luas.edu.cn/,该网站是学校教务管理的主要平台之一。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该网站了解学校的教务管理政策和规定,进行选课、排课、考试等相关操作,查询成绩和考试信息等。同时,该网站还提供教务处的联系方式,方便师生及时咨询教务处的工作人员。
二、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办公地址和邮编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1001、1002、1003、1004、1018、1019)
邮编:730000
电子邮箱:jwc@luas.edu.cn。
三、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具体部门 | 电话号码 | 所在校区 | 所在楼宇 |
教务处 | 处长办公室 | 8260115 | 南校区 | 1001 |
教务处 | 质量科 | 8275450 | 南校区 | 1018 |
教务处 | 副处长办公室 | 8556225 | 南校区 | 1002 |
教务处 | 7楼办公室 | 8525289 | 南校区 | 1003 |
教务处 | 行政、教材办 | 8685203 | 南校区 | 1019 |
教务处 | 教研办 | 8685549 | 南校区 | 1004 |
四、教务处各科室职能及干部分配
教务处下设综合科、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教务科、质量管理科、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教材科、教师发展中心7个科室。
1.综合科
(1)贯彻执行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观念。
(2)负责教务处对内、对外的联系和接待工作,提供有关咨询。
(3)协助处领导协调校内及处内的有关工作,并对有关工作跟进及时催办。
(4)负责教务处上、下行文及各种有关教学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运转、办理、催办、保管、归档等工作。
(5)负责本处印章的保管、使用。
(6)记录、统计本处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日常办公经费的报销,协助处领导做好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处内办公设备的管理,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购置、配备和管理。
(8)做好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种数据的统计及各种报表的发放、催交工作。
(9)负责教务处各种会议、活动的安排、组织、通知和记录工作。
(10)负责完成全处考勤汇总、岗位津贴发放、值班安排、报刊资料、邮件处理等一系列日常事务性工作。
(11)学生学籍管理:编排新生学号、建立新生学籍档案,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毕业(结业、业)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办理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办理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手续;负责在校生统计及各种数据的上报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1)组织制定、实施、修订全校以及二级学院学科建设的规划、计划、制度、规程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省级重点学科的规划、组织、申报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建设、管理、考核工作。
(4)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组织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选拔及管理工作。
(5)负责规划、组织学位授权专业的增列、申报、建设与检查评估工作。
(6)加强和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注意采集各方面的信息,掌握有关学科与学位建设动态。
(7)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学士学位的审查和授予工作,妥善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负责专业建设规划制订;新增专业、试点专业、一流专业的申报与日常管理;制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意见、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汇编。
(9)学位档案(信息)管理与上报。
(10)制定和完善我校学位工作的政策与管理办法。
(11)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教务科
(1)教学运行:编制校历、新生分专业编班表,安排落实教学任务、分学期编制全校课程表;审核学院学期实施指导性教学计划、开课计划及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办理网上选课、排课、调课和停课相关事宜,组织辅修专业学生报名与教学安排,并及时通知相关二级学院;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和统计工作;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管理;负责教学运行管理类文件资料的管理;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教务信息与管理工作的培训、推动、改进工作;负责全校教室资源的统一管理与调度;教师调停课及临时使用教室的审批工作。
(2)考试管理:负责审定课程考核方式及考试方法改革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考试管理办法的制(修)订,负责策划和改进各项考试的管理方法(含各种类考试系统维护);负责全校各类考试(期末、补考、重修、补修换证等)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考试相关数据和文档的存档管理及成绩模块的完善与维护;负责组织考试工作及试题库、试卷库建设管理工作;督促各学院试题命制、印制、分装、安全管理及试卷质量的复核;组织制定校内考试质量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负责四六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的组织、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
(3)成绩管理:负责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各环节考核成绩的管理、归档和汇总;组织各学院做好学生成绩录入、更正工作,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学生因成绩因素需留级、降级和退学的相关事宜;确定缓考、补考和重修考试的学生名单,并负责指导录入补考、重修的成绩;办理学生成绩证明,审验毕业生档案成绩;对相关考试成绩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及考试总结;负责考试相关数据和文档的存档管理及考试管理子系统的完善与维护。
(4)多媒体教室管理:按课程表开放多媒体教室,做好设备的检查、清点工作;指导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严禁违规操作;负责系统软件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做好故障设备的维修(更换)工作,保证教学顺利进行;对于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建立财产登记帐簿,及时登记帐目,做到帐、物相符;掌握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养等维护工作。
(5)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质量管理科
(1)本(专)科教学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措施等文件或方案的拟定及修改完善。
(2)负责各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建设、结项验收等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各级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申报培育。
(5)负责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措施等文件或方案的拟定及修改完善。
(6)负责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建设、结题验收等工作。
(7)在处长的指导下,拟定教务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请示、通知、报告等教学管理材料。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
(1)贯彻国家及学校有关实践教学的政策、法规、规定的精神,协助处领导组织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等教学基本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和汇编工作。
(2)协助处领导研究、起草有关实践教学的文件和相关制度规定。
(3)实施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协调相关教学单位做好校内外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年度计划、教学进程及学期任务安排。
(4)负责实践教学各环节的教学实施情况检查、质量监控和评优、评奖工作。
(5)负责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以及其他科技文化竞赛活动的动员、培训、选拔、参赛等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定工作以及与实践教学相关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7)协助处领导组织协调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规划与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8)按学期归集、整理和移交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档案资料。
(9)负责1+X证书的相关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教材科
(1)贯彻上级有关教材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教材建设、教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教材研究与教材质量评价工作。
(4)负责组织全校自编教材的立项、编写、出版和优秀教材的评选等工作。
(5)负责开展教材采购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教材的预订、采购、发放和经费结算等工作。
(6)负责实施教材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做好教材从预订、入库、发放、结算等环节的数据管理。
(7)做好教材库房的建设、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教师发展中心
(1)健全制度,形成有序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咨询服务的长效机制。
(2)关注教师专业发展,引导教师做好职业规划。
(3)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推动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
(4)组织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开展系列专题培训、教学技能比赛、评先活动和示范交流活动等,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6)开展各类教学研讨、咨询和交流活动,为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与建议。
(7)开展培训和讲座,提升青年教师学术能力。
(8)配合人事处推进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工作。
(9)围绕教师发展和教学改革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
(10)建设教师发展中心网络资源,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专题讲座、示范视频、优秀案例、教学素材等资源平台。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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