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高考报名工作启动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具体报名时间从11月5日开始至11月15日截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gk.ynzs.cn)进行网上报名。
2024云南高考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考生须知》获悉。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至15日,逾期不再办理集中报名手续。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gk.ynzs.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须知和确认点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高考补报名:
对因特殊原因错过云南省规定报名时间的考生,将适时组织补报名。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做好补报名考生的登记、提醒等工作。
2024云南高考报名条件(最新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在云南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正常报考条件或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条件(详见云招考〔2013〕6 号文件);
4. 身体状况符合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7.已在省外参加 2024 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024云南高考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1〕54 号)等文件精神,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加分执行过渡期政策。符合过渡期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如拟享受相应照顾加分政策,须在报名时自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照顾加分资格。
除农村独子外,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加分条件的,应选择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进行申报。考生如申报多项照顾加分,只能审查通过其中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考生可申报的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项目有一项以上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审查。符合农村独子照顾加分申报条件的考生,如还具备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应同时申报农村独子照顾加分和其他类型照顾加分。
考生照顾加分资格审查工作于2024 年4 月30 日前完成,按照《云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申报审查工作办法》进行审查。若教育部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对照顾加分录取政策有调整,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并将对政策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其他事项
(一)考生录入的报名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往届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应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在报名时选择“普高”业务类别。否则,造成考生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参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报名确认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造成不能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 考 生 应 主 动 关 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ynzs.cn)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五)考生要认真阅读《报考云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所有内容,了解承诺书中的各项要求并签字,保证诚信考试。
(六)考生准考证号在报名结束后生成,共9 位阿拉伯数字,主要用于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高考考生号共 14 位阿拉伯数字,命名方式为“2453+考生所在县市区代码+考试类别代码(普通高考类别代码为1)+准考证号后5位”,主要用于省内外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港澳高校招生和空军、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等。请考生牢记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考生号,如有遗失,要及时到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七)各报名确认点要及时、认真、严谨地处理好考生答疑、举报等工作,不得积压、拖延、误办。
(八)本规定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教育部对高考报考条件等方面有新的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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