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校 > 院校地址

2023桂林旅游学院教务处官网登录入口及电话

更新:2023-09-07 13:54:25 赶考猫

桂林旅游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之一,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学校的教学工作,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桂林旅游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职责等相关信息。

桂林旅游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gltu.edu.cn/,该网站是学校教务处的官方网站,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管理信息和服务。学生、教职工和社会公众都可以通过该网站获取到相关信息和服务。

桂林旅游学院教务处的电话为:0773-3690611(综合办公室)。如果您需要咨询教务相关问题,可以通过该电话联系教务处相关人员。教务处的工作人员会为您解答相关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部门领导分工情况
姓名职务分管业务科室办公电话

金美兰

 

综合办公室

3690066

粟艾华

副处长

教务科、学籍科

3690166

陈小鹏

副处长

招生办公室、教学实践中心

3690155

郝庆智

副处长

考务科、高教研究室

3690168

科室概况
科室名称办公人员办公电话

招生办公室

麦 霖

陈伟强

3690077

3690122

高教研究室

邱伟芳

江晓翠

万 艺

 韦晓红 

3690610

教务科

刘慧敏

黄铄芬

杨丽萍

3690188

考务科

范桂松

秦慧玲

唐 菁

3690198

教学实践中心

张素梅

秦科峰

黄 捷

3690189

学籍科

梁潇月

陈明霞

林 艺

3690199

综合办公室

赵 莹

郭珍君

3690611

桂林旅游学院教务处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本科教学工作方面的各种制度、计划、方案,落实各学年各学期有关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

2.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订工作;

4.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日常教学运行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查等;

5.负责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的审核与发放及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学奖励的评定评选工作;

7.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10.负责广西本科高校旅游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广西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广西旅游协会教育分会的秘书处工作;

11.负责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教育教学和业务管理能力培训工作;

12.配合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做好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会同网络与信息中心,促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13.负责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协调工作;

14.密切联系协调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科室职责

招生办公室:

    1.负责制(修)订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相关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方案制订,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招生政策解读及招生咨询服务;

    4.负责完成学校普通全日制招生录取工作;

    5.负责招生文件、过程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

    6.招生工作总结、质量分析及向上级部门报告招生相关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教研究室:

    1.结合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动态,根据学校改革与建设的总体部署,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2.负责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及人才培养方案审定相关工作;

    3.负责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4.负责课程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开展课程思政相关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培育、评选、申报、检查和管理工作;

    7.负责各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评选、申报和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相关工作;

    9.负责部门高基表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统计工作;

    10.负责编制教学工作简报;

    11.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工作奖励认定及核算工作;

    12.负责做好教指委、教育分会秘书处工作;

    13.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

    1.负责制(修)订教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学年教学日历、组织执行学期开课计划及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

    3.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申请审批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5.负责二级教学单位年度教学任务确定与统计工作;

    6.负责开展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教学过程性材料的制(修)订与管理工作;

    7.负责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重修课程的报名及教学安排相关工作;

    9.负责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教师调停课申请审批、教风学风动态监测指标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11.负责公共教学场地资源申请和调度工作;

    12.负责外聘教师资格审查与外聘教师课酬审核、统计工作;

    13.负责组织教学事故调查及认定工作;

    1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务科:

    1.负责制(修)订考试及考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3.负责课程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

    4.负责组织课程试题库(套)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规范二级学院试卷管理工作;

    6.负责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7.负责在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工作,协助语委办开展相关工作;

    8.负责试卷监制、收集、印刷及保管保密等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实践中心:

    1.负责制(修)订和完善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实践教学相关的实验教学大纲、实习大纲等文件的制订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

    3.负责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质量监控、评优评奖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相关工作,以及负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实践教学相关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校外实习基地、校内实训教学基地、校内实验室的规划、建设与评估工作;

    7.负责校外实习经费、实验教学经费的分配及常规维修项目的审批、执行情况检查验收工作;

    8.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相关赛事的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9.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各类信息资料的建档、归档、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10.负责教务系统、教务处网站、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科:

    1.负责制(修)订学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管理、统计工作;

    3.负责审核并办理学生学籍异动(休、复、退、转专业、转学等)工作;

    4.负责学生的课程成绩管理,审查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

    5.负责校际交换生及转专业、休学、留级等学生的成绩认定与管理工作;

    6.负责在校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与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7.负责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结、肄)业证及相关证明的办理、发放及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学校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升本选拔、审核、推荐工作;

    9.负责做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

    1.负责教务处行政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教务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年鉴的起草等相关工作;负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

    3.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经费预算申报与管理工作;

    4.负责部门人员考勤、补贴核算和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工作;

    5.负责部门档案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6.负责部门用章管理工作;

    7.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9.负责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核算工作;

    10.教材立项,评优等建设管理工作;

    11.教材选用,采购、发放等监督和管理工作;

    12.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推荐:

2023广西警察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含地址电话)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