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教务处官网地址入口为:https://jwc.hlju.edu.cn/,办公电话:0451-86608133,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主楼C座3楼,邮编:150080。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能可概括为:运行、调度、管理、改革、建设。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黑龙江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以及职责等相关信息。
一、黑龙江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hlju.edu.cn/,该官网是学校重要的信息发布和服务平台之一。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该网站了解学校的教务管理政策和规定,进行选课、排课、考试等相关操作,查询成绩和学籍信息等。
此外,教务处官网还提供了教学计划、教学评估、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和发展方向。且该网站还提供教务处的联系方式,方便师生及时咨询教务处的工作人员。
二、黑龙江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和地址
办公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主楼C座3楼,邮编为:150080
教务科:
◆ 办公地点:主楼C座311
◆ 联系电话:0451-86608294,0451-86608662,0451-86609463
实践教学科:
◆ 办公地点:主楼C座3305
◆ 联系电话:0451-86608782
教学建设科:
◆ 办公地点:主楼C座304
◆ 联系电话:0451-86608480,0451-86608479
教师培训科:
◆ 办公地点:主楼C座306
◆ 联系电话:0451-86608202
教学计划科:
◆ 办公地点:主楼C座309
◆ 联系电话:0451-86609028
成绩与学位管理科:
◆ 办公地点:主楼C座303
◆ 联系电话:0451-86604300
网络教学科:
◆ 办公地点:主楼C座310
◆ 联系电话:0451-86608133
综合科:
◆ 办公地点:主楼C座307
◆ 联系电话:0451-86608112
三、黑龙江大学教务处职责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的职能具体包括:
1.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
2.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制度,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学院和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
3.组织各学院制定或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周历等教学基本文件,并督促其贯彻实施。
4.负责全校教学运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对全校的教室调度、学生选课和教学秩序检查等日常教学活动进行动态管理。
5.负责组织和实施考务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补考、缓考和重修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6.负责全校实验教学运行、毕业论文管理,以及教学实验室设置、维修、仪器设备计划论证等工作。
7. 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成绩管理、毕业资格预审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以及辅修、双学位和进修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的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协调各学院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社会实践和军训等。
9.负责新专业申报、重点专业建设和专业建设专项改革等工作。
10.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和专项课程改革等工作。
11.负责全校教材的选用、审定和建设工作。
12.负责师资培训、教学名师和教学专项奖励额评选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13负责全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审查、结题与验收,项目经费管理,项目推广与应用,制定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
14.负责教学成果管理,组织全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和应用推广。
15.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务管理人员考核与培训。
16.负责全校的网络教学、教学信息化工作。
17.配合财务处做好全校教学经费、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经费、教学设备及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18.负责全校的教风、考风建设,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1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黑龙江大学教务处岗位职责
1、教务科
负责全校教学运行组织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学生选课工作;
负责全校的教室调度,对全校的日常教学运行进行动态管理;
负责各学期教学周历等教学基本文件管理;
负责全校教学秩序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务管理人员考核;
负责组织全校本科学生期末考试、缓考、及各类补考;
负责组织标准化考试及外语专项考试等考务工作;
负责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2、实践教学科
负责实验教学运行、毕业论文管理,以及教学实验室设置、维修、仪器设备计划论证等工作;
负责全校的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协调各学院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教学实习等;
负责实验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
负责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经费、教学设备及实验实习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负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
3、教学建设科
负责各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审查,并负责项目推广与应用;
负责组织各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与推荐,负责教学成果管理及成果应用推广;
负责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及专业建设专项改革等工作;
负责课程建设,及专项课程改革等工作;
负责质量工程中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双语教学等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教学基层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的考核;
负责相关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负责名师工程建设与管理。
4、教师培训科
负责师资培训,教师资格认定;
负责教师进修,选拔师资,及师德师风建设;
负责学校专项教学奖的设计与评选。
5、教学计划科
负责组织各学院制定或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提出学校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
负责牵头组织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负责教材建设、管理及选用审核工作;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管理。
6、成绩与学位管理科
负责全校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归档及成绩单打印工作;
负责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及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和授予工作;
负责进修生接收管理工作;
负责辅修及双学位管理;
负责伊春分校、剑桥学院的学位考试及授予工作。
7、网络教学科
负责教学管理网络系统的建设与引进工作;
负责网络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教学资源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多媒体课件的培育、建设与引进工作;
负责多媒体课件大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8、综合科
承办公文函电并记载;
负责本处值班、办公仪器设备、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负责组织协助安排本处召开的各类会议;
负责组织各科室工作档案归档工作;
承办本处人员及临时工的工资、津贴等费用的发放;
承办及协调本处各个科室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负责普通教室管理;
负责本科学生试卷及毕业论文的印刷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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