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官网地址、联系电话是多少,具体在哪栋楼?
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官方网址登录入口:https://jwc.ghu.edu.cn/,联系电话:0431-84852656,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长春光华学院A区行政楼4楼,邮编:130033,传真:0431-84802039。
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官网
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ghu.edu.cn/。该官网是学校重要的信息发布和服务平台之一,提供了广泛的教育服务,包括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课程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学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学生和教师都可以通过教务处官网进行选课、查询成绩、申请退选、办理学籍等服务。此外,教务处官网还提供了教学计划、教学评估、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和发展方向。教务处官网还提供了教学动态、考试通知等方面的信息,让师生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动态和教育政策。
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长春光华学院A区行政楼4楼,邮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4852656
传真:0431-84802039
学校的联系电话和地址是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情况和联系学校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学生和家长而言,学校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可以方便他们及时咨询学校相关问题、了解学校最新动态和政策、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对于学校而言,联系电话和地址也是与师生沟通的重要工具之一,可以更好地与师生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师生的需求和反馈,为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更好的支持。
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协助主管教学副校长做好如下工作:
一、协助主管教学副校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改革,突出办学特色。
二、 组织制定全校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好正常教学秩序。
三、 负责制定全校教学院历,审定各专业开课计划 ,落实教学任务,安排上课时间表,总结教学基本数据。
四、做好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授课酬金审核等工作。
五、配合教学检查中心做好全校定期教学检查、教学评估、专项检查等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六、做好考试试卷的审核、打印、排版、印刷工作并保证试卷质量,组织好评卷、上分工作。
七、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八、选修课教学安排,根据选修课开课计划和选课学生人数落实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选修课上课时间和地点,安排选修课考试时间和地点 ,计算选修课教学工作量及酬金。
九、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和监考人员,计算重修课、考试监考工作量及酬金。
十、教室调度,制订教室使用计划,按制度合理地安排教室的使用,管理日常教室调度。
十一、日常教学秩序管理及通报,处理日常调课等事务,日常教学秩序监督、教学情况通报,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十二、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1.调查研究,了解国内外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的动态及信息,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我校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召开各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会议,布置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
3.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制(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4.人才培养方案排版、印刷。
5.全面落实并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十三、新专业建设
1.根据教育部新专业建设精神及我校专业发展规划,提出当年申报新专业的规定。
2.由各教学院提出申报新专业的申请及建设新专业的论证报告。
3.组织专家对各系提出的申请进行论证和评议,提出本年度申报新专业的意见及排序。
4.由教授委员会对专家意见进行讨论,决定本年度学校欲上报的新专业。
5.对批准的新专业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措施。
十四、课程建设工作
1.组织专家研究并制订课程建设规划。
2.向各教学院、部布置课程建设的立项工作(每年一次)。
3.由各教学院、部申报课程建设立项。
4.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学校资助的课程门类,下拨经费。
5.组织专家对批准立项的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6.组织专家对批准立项的课程进行精品课程的评审,确定学校级的精品课程。
7.对评出的精品课程进行奖励。
8.总结课程建设工作。
9.精品课程材料汇编。
十五、教学研究工作
1.根据学校教学改革计划,制订教学研究立项的指南,下发通知。
2.组织各院、部进行申报。
3.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起草文件,公布评审结果,下拨研究经费。
5.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 , 并提出整改措施 。
6.组织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
十六、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
十七、全校公共选修课工作
1.组织专家对学校公共选修课的类别、数量进行论证及合理规划。
2.对公共选修课教师及其授课内容进行开课前的资格审查。
3.每学期制定开课计划。
4.制定公共选修课的管理文件。
5.编辑、出版公共选修课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十八、学籍管理
1.本、专科生学籍异动的管理及办理相关手续(休学、复学、退学、降级、恢复学籍、转学、转专业、寄读);
2.学籍管理有关条例的拟定;
3.收集新生卡片,印制新生小班名单;
4.各类学生人数的统计、报表工作,各类学籍异动原始材料的整理、存档及数据上报工作;
5.出具各类学籍相关证明。
6.旁听生管理。
十九、选课管理
1.制定选修课开课计划;
2.组织选修课排课;
3.选课进程安排及选课结果统计;
4.选课成绩单保存。
二十、成绩管理
1.管理并审核学生成绩录入;
2.印制学生成绩报告单;
3.各学期成绩单保存;
4.毕业生成绩单审核及存档;
5.根据需要提供各种成绩统计结果。
二十一、补考、缓考
1.补、缓考人数统计;
2.补考劳务费统计及发放;
3.缓考备案;
4.文体优生免补考备案。
二十二、辅修、双学位
1.组织辅修、双学位报名及交费;
2.证书发放与成绩存档;
3.酬金统计及发放。
二十三、负责本校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专业外语等级考试工作。
1.报名组织、数据录入与上报;
2.准考证等考试相关材料的制作及发放;
3.各类等级考试成绩管理、存档及通过率、优秀率统计;
4.等级证书发放;
5.出具各考试的通过证明。
二十四、毕业证、学位证管理
1.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打印及发放工作;
3.补办往届毕业证明书、学士学位证明;
4.核实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真伪;
5.因各种原因而缓发的往届生学历证书管理;
6.结业证换毕业证,错误信息更正及上报。
7.新生、毕业生等电子注册信息库建立、维护及上报工作;
二十五、学生证、学生身份卡、校徽等管理
1.学生证(含购票芯片)、学生身份卡、校徽发放;
2.补办学生证(含购票芯片);
3.新生学籍卡片制作及发放,学籍卡片存档。
4.组织新生及毕业生进行电子信息采集;
二十六、国际、国内、校际交流学生管理
1.审核推荐学生资格;
2.汇总并上报材料。
二十七、教材管理
教材建设
1.组织本校教师参加对国家规划教材招标选题的投标及推荐;
2.组织落实本校使用教材的质量调查、优秀教材评选推荐申报工作;
3.负责制订本校自编教材(讲义)的出版规划;
4.负责制订有关教材建设的规章制度;
5.组织开展教材研究、评价工作;
6.组织落实本校资助出版教材选题的评审工作;
7.组织教师自编教材(讲义)的评优与奖励工作;
8.收集和管理有关教材建设方面的文件、资料和本校自编教材样书;
9.定期收集教材质量的反馈信息,研究提高教材质量和加强教材建设的措施;
10.支持全国、省高校教材协会的工作,按时完成协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教材供应
1.制订教材预订、使用计划;
2.负责学生教材的保管与发放;
3.负责自编教材的印制工作;
二十九、实践教学管理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1.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
2.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3.制定实验室经费分配计划;
4.实验室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
5.基地建设的管理;
6.实验室评估的管理;
7.自制设备管理;
8.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公共机房建设;
9.制定实验教学计划;
10.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指导。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1.制定毕业设计管理规定和论文撰写规范;
2.组织毕业设计的开题、中期、答辩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3.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4.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工作。
实习、实训管理
1.审核、汇总实习、实训计划;
2.检查实习实训、环节的质量;
3.实习经费的管理。
课程设计管理
1.制定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2.检查课程设计环节质量。
相关推荐: